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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特岗教师热点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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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四川广元利州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中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3名,其中:初中教师48名,小学教师10名,幼儿教师3名,特殊教育教师2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报考农村初中、特教、幼儿园、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城市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本区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需在原单位工作三年以上。
(6)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政府办公楼一楼)。
3、岗位选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非英语专业,达到大学英语六级的,可报考英语岗位;数学专业的可报考物理、化学岗位)。
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
5、准考证发放。2010年8月5日8:30至18:00。
(二)收费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科,共计100元;面试入闱后交面试费80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收考试考务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自然)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需提供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需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必须在受聘前将本人学籍档案移交到广元市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没有及时移交档案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岗位及人员调整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物理、化学、特教专业属于紧缺专业,开考比例为不低于2:1)。岗位被取消的,对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0年8月4日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和广元市利州区教育网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且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10年8月20日前到广元市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